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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即是地狱,这个世上还有多少被拐女被铁链锁着?

彭瑞萍 千千法言 2024-01-09

01


有人问莫言:“人死后真的会有地狱吗?”莫言回答说:“不用死后,你活着就能看到地狱!”



这个脖子上被铁链拴住的女子,眼神里面挂满哀伤与苦楚,还有求助的渴求,零度时身穿单衣,吃的是馒头和冷稀饭,一床破破烂烂的棉被,连个门都没有的小破屋,一年四季任由风吹雨打。



 

在如此恶劣的环境下,铁链女居然生了八个孩子!

 

铁链,蹂躏,性奴,生育机器,这些字眼串起来,刺痛着人们的心。

 

这个世上,天知道还有多少被拐女在不知名的角落里,被人用铁链拴着沦为性奴与生育工具,她们生不如死,她们叫天地不应,叫地地不灵。

 

脚底下,是熊熊燃烧的地狱之火。

 

四川的曹小青就曾被地狱之火烤过。


下面的视频非常的震憾,用人间地狱来形容不点都不为过。



1991年,曹小青16岁正值花季之时被拐卖,她先被倒卖多次,最后被卖给内蒙古和林格尔县榆树梁村两个智商有缺陷的刘姓贫困户,曹小青在刘家的一个窑洞中被关了15年,被刘家父子三人共同拥有,成为他们泄欲与生育的工具,在此期间,她生了两个孩子,而没人知道孩子究竟是谁的。窖洞的墙壁上写满密密麻麻的“跑”字。2008年被解救出来时,她已精神失常,基本不会说话了。


 

还有四川的大学生何成慧,其在20岁时被拐,一个叫倪天国的从人贩子手里花了120块钱买下她,这个姓倪的家庭条件十分贫困,他又好吃懒做,导致五十来岁了还没娶上媳妇。买下何成慧后,他将其囚禁并毒打了17年,何成慧获救时已神志不清。


这是已经被解救出来的,还没解救的生活在地狱般的被拐女不知道还有多少?

 

02

 

据大陆作者谢致红和贾鲁生在一份《古老的罪恶——全国妇女大拐卖纪实》的调查报告中引述官方数据指,从1986年到1989年,有近5万女子被拐卖到徐州,年龄最小的13岁。

 

在徐州铜山县伊庄乡牛楼村几年内增加人口200多名,几乎全部是从云南、贵州和四川被拐的妇女,占全村已婚青年妇女的三分之二。当地官方一直保护这种拐卖婚姻。

 


调查报告也描述了当地官方的不作为与人贩子勾结的情况:一名贵州女子被拐到徐州,人贩子将她捆绑着招摇过市,送往买主家。该女向路过的警方求救,结果警方不但放过人贩子,还将她带给自己的堂兄弟,任其强奸并将她倒卖获利。

 

《检察日报》早年在“拐卖妇女十大奇案”中也披露,当年徐州市铜山区单集镇姜集村成为苏北最大的“人口批发市场”,全村100余户人家,除了一户开商店的和一户教师,家家都有家庭成员参与拐卖妇女,有的一家多达两到三人。

 

作为“人口批发市场”的姜集村,拐卖人口数量之多确属罕见,拐骗地是云贵川三省,收买地涉及苏、鲁、皖、鄂、新疆等。

 

文中提到,泗阳县的郑明月、郑明亮特大拐卖妇女集团,拐卖妇女团伙与云南、贵州的人贩子合作,以底价2000元的价格,从他们手中收购妇女,再以3000至6000元不等的价格向周边地区批发。该集团最后发展到云贵川的人贩子主动“送货上门”,还有大量的二道、三道贩子找上门来倒卖。

 

根据上述的报道和调查报告,可以看出,拐卖妇女已经成为一个产业链,在这个产业链上,结成了一个紧密的利益共同体。


在收买被拐妇女的地方,整个村镇都是帮凶,他们蛇鼠一窝,互相勾结狼狈为奸,互相一起帮忙看管,一旦发现被拐女逃跑,全村上下会倾巢出动把人想办法抓回来。

 

比如何成慧也曾想过逃跑,无奈往往是没跑多久,便被抓回来,村里的人都知道她是倪天国买来的老婆,只要看见她出逃便举报甚至帮忙拦截。

 

电影《盲山》里的女大学生白雪梅被拐卖后,也曾数次逃跑未果,甚至出现警方到来,也仍然被全村人阻拦的情况。

 

一个曾参加过解救被拐的妇女的人,用自己的亲身经历告诉人们,解救工作有多艰难与危险,在解救过程中被数十上百甚至数百村民围攻是常事,最后,他发出感慨:个中艰辛及看到的罪恶没齿难忘。



丧心病狂的买主与一群穷凶极恶的村民们,导致那些被拐女能成功逃跑的机率很少了,我都怀疑有没有人跑出去过。

 

那些人不觉得买卖、囚禁、殴打被拐妇女是错误,是犯罪,他们认为买来的人属于自己的私有财产,是生育和泄欲的工具,而作为帮凶的所有村民,他们的恶行也是令人发指,对生命以及人权毫无敬畏之心,甚至是漠然。

 

人性之恶与丑陋,在对买卖妇女之事上,得到了淋漓尽致的体现。

 

03

 

经常办理刑事案子的律师都有这种体会吧,有些强奸案明显的证据不足最后也给认定了,可是那些把被拐女锁起来强行发生关系的老流氓,老恶棍,老不死,老不要脸的,最后却逍遥法外,啥事都没有,而且那种强奸行为还是持续了十几年。

 

一想到这,我就气得浑身发抖。

 

给这些犯罪分子套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儿童罪是便宜他们了,应该定强奸罪。

 

《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同时,《刑法修正案(九)》又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从轻处罚;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意思是,如果你买个女人回来,最高判三年,如果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从轻处罚;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而接照相关的司法解释的规定,买一只叶猴就可以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买两只则是十年以上。

 

一个人连一只猴子都不如。

 

对人贩子与买主处罚过轻(甚至不处罚),无形中助长了买卖人口的恶习。

 

如果对人贩子一律枪毙,对买主统统以强奸罪认定,看看那条罪恶的产业链会不会被斩掉。

 

04

 

在我眼里,那些买主都极度自私,极度丑陋,极度邪恶,极度猥琐,他们为了泄自己的欲以及传宗接代,而不顾另一个家庭忍着骨肉分离的痛苦,他们的天伦之乐是建立在另一对父母的伤心痛苦之上的。

 

四川南充的被拐女孩李莹(不少人怀疑铁链女就是李莹),李莹的父母为了找她拼尽了全力,最后父亲在思女成疾中去世了。



 

不是所有被拐妇女最后都能被救出来,不知道还有很多人仍然活在地狱中,她们的命运被改变人生被毁灭,她们象丰县的铁链女一样,被锁着沦为性奴与生育的工具。

 

头顶上,是她们撕心裂肺的呐喊:这个世界不要俺了!

 

脚底下,是熊熊燃烧的地狱之火,正度秒如年等着被解救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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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号往期精彩原创推荐(作者彭瑞萍,笔名千千,九三学社社员,执业律师)


1丰县铁链女事件,地方说法漏洞百出,呼吁中央派出调查组彻查


2张文中再审被改判无罪:最高法改判理由,与律师当年的辩护意见如出一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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